最近更新日期: 2026-05-19



在辦理不動產買賣、遺產繼承或申貸等重要手續時,印鑑證明都是必備的文件,印鑑證明用途有哪些?又該如何申請呢?有關印鑑證明的用法與申請方式,讓久通代書來為你詳細介紹!
印鑑證明是什麼?
印鑑證明可視為印鑑章的「身分證」,只要出示這份文件,就能證明這顆印章是唯一的正版,也是與你本人綁定的身分證明。
若文件蓋有印鑑章,效力等同本人意願,因此印鑑證明必須妥善保管,只能在代書、房仲、律師等專業人員協助辦理業務時才能提供。
印鑑證明用途有哪些?
政府當初設立印鑑證明用途,是為了保障民眾權益,避免印鑑證明遭不肖之人不當使用。印鑑證明用途選項主要有以下6類:
- 法律、法院事務:法院公證、提存程序;辦理法定繼承或拋棄繼承等。
- 金融及資產繼承:金融存戶、銀行保管承租人死亡,繼承人辦理相關繼承手續。
- 船舶、漁船業務:船舶登記、擔保交易或抵押權設定;漁船汰舊換新的資格轉讓。
- 不動產手續:包含房屋和土地的買賣、贈與、繼承,以及抵押權設定、塗銷等。
- 交易、補償:動產擔保交易設定登記;土地重劃、區段徵收補償費。
- 不限定用途:無特定限制下,可作為身分驗證的法律效力文件。
如果不知道要申請何種用途,可以向戶政事務人員請求協助歸類;也可以申請不動產登記或不限定用途。須注意若未指定印鑑證明用途,務必要小心保管,以防有心人盜用。
申請印鑑證明文件、代辦注意事項
年滿18歲之國民才符合申請資格,需要準備以下2樣文件:
- 印鑑章(有姓名的正式印章)
- 國民身分證
每張印鑑證明的規費為20元,印鑑登記、變更、廢止每次20元。
另外,印鑑證明可以代辦,通常會分為以下2種情況:
| 印鑑證明代辦情況 | 申請文件 |
|---|---|
| 一般代理 | 受託人身分證明文件、委託人身分證影本、原登記印鑑章、委任書或授權書 |
| 法定代理人代辦(未成年人適用) |
|
※貼心提醒:若是第一次申請印鑑證明,必須由本人親自前往戶籍所在地的戶政事務所申請,經登記後有了印鑑卡才能委託他人幫忙進行印鑑證明代辦。



印鑑證明申請方式
- 至戶籍所在戶政事務所辦理:可上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查詢地址。
- 櫃台審核:核對證件、設定印鑑章圖樣。
- 印鑑登錄:登錄印鑑章並列印印鑑證明、申請書。
- 確認簽章:申請人確認無誤後簽名。
- 用印存檔:以便日後鑑定時查詢比對。
- 繳費完成:繳納20元規費拿回收據即完成申請。
※貼心提醒:印鑑證明原則上本人只能使用身分證和印鑑章申請,無法以駕照、護照、健保卡代替。



印鑑證明時效是多久?
印鑑證明本身沒有固定的時效,實際使用期限和效力由需要使用的機關自行審核、認定,以下是常見使用機關的印鑑證明時效規定:
- 地政機關(不動產買賣、過戶等登記):限登記原因發生日期前1年內核發。
- 金融機構(貸款辦理)、法院(拋棄或限定繼承):原則上須為3個月內核發。
舉例:民國110年10月1日向地政機關提出不動產買賣登記,在民國109年9月30日之前核發的印鑑證明即為無效的文件。
若印鑑證明不小心遺失,就將遺失的那份註銷(辦理印鑑變更登記、印鑑廢止登記),並重新申請一份即可。
印鑑證明用途常見問題
根據內政部戶政司的規定,印鑑證明申請跨縣市、印鑑證明線上申請都尚未開放。
目前僅台北市、新北市、新竹市、台中市、屏東縣內可於縣市內申請印鑑證明跨區辦理,其他縣市的民眾須回到戶籍地的戶政事務所辦理。
※資訊來源: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
印鑑證明不限定用途風險在於,若是未能妥善保管,當有人拿到你的印鑑證明及不動產權狀,就可以在你不知情的情況下進行房屋過戶、房屋貸款,甚至是變賣名下資產。 建議確定用途後再申辦印鑑證明,並且不要一次申請多份證明會比較保險。
印鑑證明交給代書是否安全,須視代書有無合法、可信任而定。建議提供前,先確認代書具有合法執照與良好口碑,並在印鑑證明上註明用途,避免被盜用辦理其他業務。
- 不可有其他符號、圖騰。
- 以篆書、小篆及印相體字型為主。
- 不使用原子章或橡膠等易變形材質。
- 長、寬或直徑須大於1公分、不超過3公分。
結語
印鑑證明是重要文件,久通代書在此提醒你,一定要妥善保管印鑑證明,申請時也要註明用途。若不小心因印鑑證明盜用而造成損害(如冒名設定抵押借款),請立即報警備案並保留相關證據,將損失降到最低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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