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更新日期: 2024-07-08
變價分割常見於兄弟姊妹為了結束持分房屋、持分土地情況而產生的程序,但程序進行時有哪些變價分割限制呢?變價分割費用怎麼算?現在就和久通代書一起看下去吧!
變價分割意思
變價分割是根據民法第823條,由於全體共有人無法達成不分割約定,分割協議也破局,只好向法院申請裁判共有物,變價分割即為其中一種分割方式,常在分割房屋產權時出現,另外還有原物分割、原物分割兼金錢賠償的方法來分割財產。
通常在共有房屋的情況下,法院常會採取「變價分割」的方式,再依照變價分割拍賣後價格按應有比例分配給共有人,但若是有意買賣持分房屋的民眾,恐怕要主張原物分割才能順利持分部分產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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變價分割流程
向法院提出判決分割
在共有物分割協議不成立到申請法院判決前,可先到鄉鎮市公所的調解委員會,或找「不動產糾紛調處委員會」來申請調解分割,調解不成才會進入法院裁判分割,申請法院訴訟不分共有人持分產權大小,只要是共有人都可以起訴,一旦開庭,全體共有人必須一同起訴或一同被訴,包含沒有意見的共有人,也須納入原告或被告中,後續才可繼續進行訴訟。
原物分割有困難,才會「變價分割」
當訴訟進行到第二階段,法官會斟酌考量共有物的性質狀態、價格、經濟效益等種種因素,通常以採取原物分割為優先,如房屋、土地等分割後會造成難以使用或失去經濟效益的情況,法院才會進入變價分割拍賣流程。
※貼心提醒:共有物分割主要以「解除共有關係」為主,而非價格平均分配的情況,所以若受分配部分未達原應有比例,就會以原物分配兼金錢賠償的方式進行分割。
變價分割訴訟判決確定,聲請變價程序
等待訴訟判決確定後,任一共有人可持判決書向法院聲請進行變價程序,其後以鑑價、詢價、拍賣、減價拍賣等流程出售持分土地、持分房屋,最後分配所得給全體共有人。
※貼心提醒:依照民法824條第7項規定:不動產變價拍賣的過程中,若由外人得標,任一共有人皆擁有優先購買權,可依標出成交價再買回;若為任一共有人得標,則其他人無優先購買權。
變價分割常見問題
若法院裁判變價分割,法院會指派不動產鑑價公司進行估價,經過鑑價完畢後會詢問共有人意見,並結合銀行給出鑑定報告,就能確定第一拍的變價分割價格。
若在共有物分割協議的階段,可主張原物分割去避免變價分割,並以金錢補償未受分配者。全體共有人中有部分是願意承擔整筆不動產,以金錢補償其他共有人,此時的補償金可由共有人之間協議,或直接請不動產估價師鑑價,依照鑑價價格去做補償金額的根據。
若要申請變價分割,訴訟費用會按所有權人比例來分配。
結語
以上就是關於變價分割的介紹,久通代書提醒你,持分不動產本身就會使不動產難以買賣、過戶,即使繼承給子女也只是造成共有人變多,所以早些進行共有物分割協議,不僅是在保障自己,也是在保障子女喲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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