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更新日期: 2024-07-08
您聽過印鑑證明嗎?印鑑證明用途是什麼?申辦印鑑證明要本人嗎?印鑑證明線上申請可以嗎?印鑑證明的重要性,讓久通代書為您解答,讓您能順利申辦成功!
印鑑證明是什麼?
印鑑證明可視為該印章的「身分證」,只要出示這份文件,就能證明這顆印章是唯一的正版,也是與您本人綁定的身分證明。其重要性在於確認這顆印鑑章的為您所有,只要蓋有印鑑章的文件,都會被認定是經過您本人同意的文件,因此除非是代書、房仲、律師等專業人員協助您處理相關業務時,才能提供印鑑證明給對方,平時一定要妥善保管喔。
申請印鑑證明要帶什麼?
年滿18歲之國民才符合申請資格,需要準備以下2項:
- 印鑑章
- 國民身分證
💡 貼心提醒:每張印鑑證明其規費為20元(另印鑑登記、變更、廢止每次20元)
印鑑證明要如何申請?
第一次申請印鑑證明時,務必要本人攜帶上述文件,先上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查詢各戶政機關的地址,並親自至戶籍所在地之戶政事務所辦理,並設定一個印鑑圖樣。設定圖樣的印章即為「印鑑章」,戶政事務所日後核發的圖樣證明即為「印鑑證明」。該證明原則上本人只能使用身分證和印鑑章申請,無法以駕照、護照、健保卡代替。
印鑑證明可否代辦?
可以!但代理人必須持有委託書或授權書,並攜帶代理人自己的身分證及印章,且應附繳委託人之身分證明文件影本、印鑑章,始可進行代辦,委託書內須載明欲申請的份數。倘若是第一次申請印鑑證明,則須本人親自前往戶籍所在地之戶政事務所才能申請,經登記後有了印鑑卡才能委託他人幫忙進行印鑑證明代辦。
如果申請人是未成年人,應由法定代理人攜帶自己與申請人的身分證及印章共同前往辦理,父母雙方若無法共同辦理時,須附他方同意書。若法定代理人有數人,由其中一人代為申請者,須附繳其他法定代理人之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及委託書或同意書。
印鑑證明時效是多久?
印鑑證明常見期限為自核發日起算1年;有跨區申請者,以新申請為主,前一份作廢。例如民國110年10月1日向地政機關提出不動產買賣登記,在民國109年9月30日之前核發的印鑑證明即為無效之文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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印鑑證明的用途有哪些?
政府當初設立印鑑證明用途的立法理由,在於保障民眾權益,避免印鑑證明遭不肖之人不當使用。印鑑證明用途有以下14種:
- 不動產登記
- 不動產抵押設定、塗銷及抵押權內容變更登記
- 法院公證、提存
- 土地重劃、區段徵收
- 銀行保管箱承租人死亡,繼承人申辦繼承
- 金融機構存戶死亡,繼承人辦理存款繼承
- 領取土地徵收補償費
- 自然人申辦動產擔保交易設定登記
- 漁船汰舊換新之汰建資格轉讓
- 漁船汰建資格讓渡
- 船舶登記
- 船舶擔保交易
- 船舶抵押權設定
- 不限定用途
如果不知道要申請何種用途,可以直接申請「不限定用途」或「不動產登記」,兩者皆可使用,但使用時務必要小心謹慎,建議您了解申請目的後再辦理較佳。
印鑑證明常見問題
根據內政部戶政司的規定,印鑑證明跨縣市、印鑑證明線上申請都尚未開放。目前僅台北市、新北市、新竹市、台中市、屏東縣可申請印鑑證明跨區辦理,其他縣市的民眾須回到戶籍地的戶政事務所辦理。
如果印鑑證明遺失了,只要將遺失的那一份印鑑證明註銷作廢,重新申請一份即可。
結語
以上就是印鑑證明的介紹,印鑑證明可說是重要文件,因此一定要妥善保管,若是被有心人士取得身分證、印鑑章,您的資產就有可能遭到變賣,或被設定抵押權。久通在此提醒您,身分證和印鑑章應該分別保管,並指定印鑑證明用途,才能降低類似風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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