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更新日期: 2024-08-14
在台灣,你一定聽過也見過頂樓加蓋,但在台灣隨處可見的建築,究竟是合法還是違法?該如何進行頂樓加蓋檢舉?頂樓加蓋的相關法規讓久通代書一次告訴你!
頂樓加蓋是什麼?所有權屬於誰?
頂樓加蓋屬於二次施工,指的是突出屋頂平台的增建。常見的頂樓加蓋樣式有鐵皮屋、玻璃採光罩、遮雨棚等,或其他具有遮陽、隔熱、防水、排水等功能之裝置,例如以透天頂樓加蓋來說,多半會搭建鐵皮屋或水泥增建來遮陽、隔熱或防水。
那麼頂樓加蓋所有權屬於誰呢?可分為2個層面來看:
- 加蓋建物所有權:若為興建者自行建造,無論是否違建興建者都擁有建物所有權,若其他住戶不同意增建,可依民法第767條訴請拆除。
- 頂樓平台所有權:若屋頂平台為公寓大廈所有權人自行興建,則根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7條的規定,此屋頂平台為全體住戶所有,若增建物有營利用途,則其餘住戶有權依民法第818條要求平分收益。
延伸閱讀:二工是什麼?3招教你避開二次施工風險!
頂樓加蓋合法嗎?不合法會被拆除嗎?
若在頂樓建築面積1/8內,則為頂樓合法加蓋,最多只能蓋10坪,且需要得到全體住戶的同意;若超過頂樓建築面積1/8就屬於違章建築。違建可分為新違建及既存違建,以下以台北市為例來說明:
- 新違建:自1995年1月1日起新產生的違建。依據現行的台北市違章建築處理規則第5條規定,只要一經舉報,就會被要求拆除,只有作為頂樓加蓋遮雨棚或符合該處理規則第22條之情形,才能拍照列管、暫緩拆除。
- 既存違建:指1964年(民國53年)1月1日至1994年(民國83年)12月31日以前即已存在之違建,多採拍照列管、暫緩拆除的方式處理。根據台北市違章建築處理規則第25條規定,既存違建應拍照列管,列入分類分期計畫處理,其中第1項第5點更指出頂樓加蓋若有危害公共安全,應優先執行拆除。
由此可知,若是頂樓加蓋是用於防水、遮雨、綠化、造景等用途,多半會採拍照列管、暫緩拆除等符合頂樓方式處理;但若是有危害公共安全、妨礙公共交通等情況,就會被列為優先執行拆除的對象。
頂樓加蓋可以檢舉嗎?如何檢舉?
頂樓加蓋檢舉可分為書面、電話、線上共3種,可上內政部營建署新違章建築立即處理資訊系統,或上網搜尋房屋所在縣市的拆除大隊網頁,即可得知檢舉電話和寄件地址,建議附上相關證據、照片,可加快案件處理進度。
頂樓加蓋注意事項有哪些?
台灣的頂樓加蓋由北到南隨處可見,但卻有著公共安全的隱患,如果你正在考慮頂樓加蓋的房子,以下頂樓加蓋缺點可得先仔細考慮:
可能會有跳電或漏水等問題
頂樓加蓋大部分和原有房屋共用電力,從公共電力盤中另配電線,比一般房屋容易跳電,而水管則是接入共用管線的緣故,經常有漏水問題。
如遇火災有公共安全疑慮
多數的頂樓加蓋是鐵皮搭建,若發生火災並無法防火,再加上安全避難空間不足難以逃生,很容易產生公共安全問題。
棟距太近有安全和隱私問題
有些房屋和相鄰房屋的棟距本來就比較近,而頂樓加蓋正好提供隔壁棟住戶或陌生人入侵的機會,不僅有財物遭竊的風險,人身安全也有可能遭受威脅,甚至有隱私被侵犯的問題。
未來有被拆除的風險
頂樓加蓋多半屬於違建,一旦被檢舉就有可能被拆除。
頂樓加蓋常見問題
•可進入各縣市違建查報查詢系統查詢
•可比對現況與使用執照圖,有不符之處就有可能是違章建築
由於頂樓加蓋並不會有產權登記,且在法律上頂樓的所有權屬於全體住戶共有,日後很有可能與其他住戶產生糾紛,建議可先考慮別的物件。
結語
以上就是頂樓加蓋的介紹,提醒你,若是購入或租賃的房屋有含頂樓加蓋,都應該留意修法後的法規內容為何,也不要輕信建商所說的頂樓加蓋就地合法,還是要對相關法規有所了解,未來的居住生活才會更有保障。
了解更多貸款相關文章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