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更新日期: 2023-08-31
名下已經有兩間房,再買農地是否會影響貸款成數?
央行打房政策中,其中一項是對於購置住宅貸款的限制,若名下已經有兩間房,購買第三間時,房貸成數就會受限,不過,這只限於買房貸款,並沒有和土地貸款混在一起,因此擁有兩房,購買農地並不會影響到貸款成數。
不過,土地貸款的成數本來就不高,金融機構通常只會放貸5成左右。要注意的是,若您名下房屋仍有貸款,就要看自己的負債比多少,若負債比已經有點高,就會更壓縮農地可貸額度!
用他人農地貸款蓋農舍,蓋好後,可以寫我的名字嗎?
「不可以!」
一般而言,建物蓋好後,申請所有權第一次登記(保存登記)時,須由起造人填具申請書並檢附相關文件辦理,也就是說「申請人=起造人」,至於建物所有權人在尚未登記前,屬於出資興建者,與起造人是誰無關,起造人也不一定是土地所有權人。(最單純的情況就是申請人=起造人=出資人=土地、建物所有權人)
在申請保存登記時,若申請人非起造人,須檢具移轉契約書或其他證明文件(土地登記規則第79條),若未能檢具,在土地為申請人所有,申請人又為建物的納稅義務人時,可檢具該建物毗鄰之土地或房屋所有人一人以上之保證書,保證該建物為申請人所有,或出具切結書切結無法檢附移轉契約書原由及確無虛偽假冒情事。
然而,上述指一般建物,若建物為農舍,情況就不一樣囉!依農業發展條例第18條第4項規定,農舍起造人應為農舍坐落土地之所有權人,且同法規定,農舍應與坐落用地併同移轉(民國89年以前興建完成之農舍,且與農地分屬不同所有權人時,不在此限),因此不可能農地與農舍所有權人不同!
若要移轉,同法也規定必須在農舍興建滿5年後才可以,除非是繼承或法拍的情況。
土地上的房屋正在出租中,會不會影響到土地貸款條件?
辦理土地貸款時,通常須連基地上的房屋一起抵押,這樣未來銀行若要行使抵押權比較不會有問題。而租賃權與抵押權的關係,在發生順序不同時也有所不同:
- 先租後抵:原租賃關係不受抵押權影響,就算抵押物被拍賣,買賣不破租賃,新的買受人應承受原租賃契約。
- 先抵後租:依據民法第866條,不動產設定抵押權後,仍可成立租賃關係,抵押權不受影響。
先租後抵的情況下,因為租賃關係的存在可能會造成未來的困擾,所以銀行可能會要求抵押人與承租人解除租賃關係,若抵押人無法解除,必須有相應保證銀行利益的辦法。
土地已經整筆貸款,還能分割登記嗎?
可以!根據民法第868條,抵押的不動產即便分割,抵押權也不會受影響。不過,土地分割後,抵押權仍存在於全部土地上,地政機關會將抵押權轉載在分割後的各筆土地上,因此若借款人未依約還款,分割出去的土地還是會被行使抵押權喔!
但依土地登記規則第107條規定,符合特定情形者,抵押權可以僅轉載於原設定人分割後取得的土地上,比方說經過抵押權人同意者(共有物分割抵押權人同意書)。
土地貸款保人一定得在台灣有工作嗎?
當貸款的保人,必須擁有比貸款申請人更好的條件,大約有以下幾點:
- 工作更穩定,年資夠長
- 有銀行要求的財力證明
- 信用正常
- 名下貸款不能過多
在貸款人還不出錢時,銀行可以向保證人追討,為了確保債權,當然要確定保人的擔保力足夠,因此保人的財力證明是很重要的評估因素。對於財力證明,銀行通常會要求提供薪轉存摺,不過各家銀行的規定不同,所以沒有台灣的薪轉證明能不能當保人,就必須詢問銀行囉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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